评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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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是指专业的评级机构对各类主体所负各种债务能否如约还本付息的能力和偿债意愿的综合评估,并用简单明了的符号表示。根据信用评级对象的性质,信用评级可分为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两大类。

主体评级是指对多边机构(国际机构)、国家主权、地方政府、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的评级,是对其偿还债务可能性的评价,或者说是对债务人违约可能性的评价,评定的等级代表其长期的违约可能性。

债项评级是对上述各类经济主体发行的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资产支持证券等结构化融资工具的评级,主要包括:政府债券(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普通金融债、次级债、二级资本债、优先股等)、非金融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资产支持证券(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企业资产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计划等)、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违约

联合资信认为当出现下述一个或多个事件时,即可判定债券/主体发生违约:

(1)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包括在既定的宽限期内)及时支付债券本金和/或利息;

(2)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或被接管、被停业、关闭;

(3)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且其中债权人做出让步或债务重组具有明显的帮助债务人避免债券违约的意图,债权人做出让步的情形包括债权人减免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降低债务利率、延长债务期限、债转股(根据转换协议将可转换债券转为资本的情况除外)等情况;

(4)联合资信认定的其他事件。

但在以下两种情况发生时,不视作债券/主体违约:

(1)如果债券具有担保,担保人履行担保协议对债务进行如期偿还,则债券视为未违约;

(2)合同中未设置宽限期的,单纯由技术原因或管理失误而导致债务未能及时兑付的情况,只要不影响债务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并能在1~2个工作日得以解决,不包含在违约定义中。

违约率

违约率是指债务人发生违约的实际历史频率,是基于历史数据的统计结果。预期违约率(理想违约率)是对给定时期内债务人发生违约的可能性的期望值或目标值。